首页 > 基金从业视频 >正文

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违纪人员处理通知

日期: 2019-10-15 15:02:39 作者: 徐小明

一、对“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”14名违纪人员给予取消考试成绩并禁考一年的处理;

二、对“抄袭或协助他人抄袭与考试内容相关材料的”及“使用或试图使用通讯、存储、摄录等电子设备的”24名违纪人员,给予取消考试成绩并禁考两年的处理;

三、对“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或者冒名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”9名违纪人员,给予取消考试成绩并禁考三年的处理;

以上所有违纪人员禁考期内不得报名参加基金从业资格考试、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及期货从业资格考试,违纪情况及处理结果记入个人诚信档案,并通报违纪人员所在单位。


复制本文地址:http://www.hejqh.com/kev/269.html

免费真题领取
资料真题免费下载